广州保安公司 发布时间: 2022-07-17 点击量:
保安室贴犯罪人员通缉令引热议:我就是在那附近坐公交车,等车的时候偶然间看到某小区的保安室岗亭里面贴着一张通缉令,上面还有照片。感觉这个通缉令好像挺粗糙的,和平时电视里面看到的不太一样。”昨日,刘先生向本报反映。
“通缉令”上面有四张照片,上面两张可以明显看出是由监控录像调取,为同一人不同角度的上半身像。下面两张一张为该男子的较清晰的正面头像,旁边一张居然是一双某品牌运动鞋的广告照片。“通缉令”下面是一段文字,文字表示照片中的男子曾在小区作案,作案时身穿桔色羽绒服,脚穿某品牌运动鞋等;“通缉令”的最下方是一个156的联系电话,表示如果发现此人,请拨打该号码。
记者从保安处了解到,“通缉令”已经存在一段时间了:“是冬天的事儿呢,没看当时还穿着羽绒服嘛。”“是保安贴的,说是在小区里面偷过几次,一直没抓到!”小区居民表示。
连日来记者多次拨打“通缉令”上留的电话,均处于关机状态。“肯定是违法啊!”记者咨询了一名法律专业人士,“首先没有经过法院审判,只能称为犯罪嫌疑人,是不能定性为"犯罪人员"的;其次,公布照片的做法只适合公安机关通缉在逃案犯,在审判机关对这些人进行抓获和定罪前,他们和普通公民一样,都享有肖像权、名誉权,这种公布照片的行为显然损害了照片中人的民事权利;
保安室贴犯罪人员通缉令引热议:最后,"通缉令"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有权发布,通缉令中应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籍贯、出生地、户籍所在地、居住地、职业、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近期照片,这则"通缉令"无论从形式、格式上还是发布人上看,显然都是不合适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