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保安公司 发布时间: 2022-07-17 点击量:
离职保安入室抢劫“老主顾”:李某是外来务工人员。2011年4月,他到西城区某小区做保安,干了1年多,李某觉得保安工作有些乏味,就不辞而别回了老家。小区物业联系不上李某,将其开除。
2012年5月2日晚,李某回到曾经做保安的小区溜达,在小区门口,李某碰见了以前的同事小张,“别告诉别人我来过,我是过来找经理谈谈我工作的问题。”小张并没多想,打个招呼便离开了。
随后,李某来到一栋单元楼的楼顶。以前工作时,他经常在此巡查,知道顶层天台存放着能用来捆绑的长绳。李某取出长绳下了楼。
在一个单元楼梯口,李某碰到开门出来倒垃圾的王小姐。李某趁其不备,用一只手掐住王小姐的脖子,将她推入屋内。
王小姐平日是一个人居住,李某进屋后,用绳子将王小姐捆住,持刀威胁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后,抢走手机一部、现金300元以及银行卡七张。随后,李某打车去了大兴,从ATM机中取出王小姐卡里的34100余元。
李某到案后供述,他因在该小区做过保安,对小区环境和人员居住情况比较了解,所以下手时比较“方便”。
法院审理认为,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暴力方法,强行将他人财物抢走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。故判决其有期徒刑12年半,并处罚金13000元。【离职保安入室抢劫“老主顾”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