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保安公司 发布时间: 2022-07-17 点击量:
保安员办公室内砍伤上司:下属发生争端,上司前去了解情况,却意外引发新争端。近日南沙区检察院以故意伤人罪起诉了持刀伤人者何某,经南沙区法院审理认定何某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。
据了解,伤人者何某是南沙区黄阁镇某单位的保安员,2010年其与同事刘某因为工作问题发生争执,后保安主任陈某与刘某前往何某宿舍了解情况。
在此过程中,何某拒不配合,甚至又与陈某发生冲突并互相扭打起来。陈某回到办公室不到5分钟,何某便破门而入,手持菜刀将陈某手臂、腿部砍伤。其他同事见状立即制止,夺下何某手中菜刀,何某也趁乱逃走。同年9月份何某在老家四川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【保安员办公室内砍伤上司】